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
赣州市技工学校
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
为全力打造“平安校园”,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,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,全力推进我校“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”的创建,根据《关于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》(区教督办字〔2018〕8号)的要求,特制订本实施方案:
一、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紧紧围绕《江西省校园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和要求(试行)》,按照“加强领导、全校动员、人人参与、各负其责、集中整治、完善机制、确保长效”的原则和“清洁化、秩序化、优美化、制度化”的标准,以构建和谐校园为指针,提高全校师生健康素质、文明行为、有效预防控制疾病为重点,以创设整洁、有序、舒适的学习、生活环境为目标,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,加大宣传力度。二、保障措施
1.加强领导。成立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,明确责任分工(具体分工见附件)。
组 长:王俊
副组长:孔斌、何兴、胡克清、刘定荣
组 员:学工处成员、教务处成员、总务处成员、团委、各专业组长、各岗位负责人、全体班主任、全体教职工。
下设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,由廖磊担任主任。
2.经费保障。学校根据工作需要,落实资金,建立经费保障机制,加大学校设施建设和学校环境建设。具体工作由杨学军负责。
3.狠抓落实。细化措施,强化责任,明确分工。学校将校园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工作任务、责任分解到责任部门、责任人。对学校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,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。
4.强化督查。学校行政值周、值周教师、学校卫生监督员要坚持每天对各班的教室、公区进行监督、检查。不断改进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
5.严格问责。为推进学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经常化,实行责任追究制、倒查制。建立校园环境整治领导责任制,将实施整治工程纳入各办公室、各班级的目标考核。建立学校环境综合整治问责制,对不重视、工作不落实的办公室、班级以及教师,严格执行通报批评。对给学校整个工作造成后果的办公室、班级、教师将进行责任追究,纳入年终考核。
三、工作内容
(一)规范校园环境管理
1.环境卫生管理
(1)校园:整洁、美观。无乱涂乱画乱张贴、乱吐痰,无果皮纸屑,无卫生死角,楼梯扶手无尘土,无洼地积水。
(2)办公室:桌椅、橱柜摆放整齐,办公用品、书籍摆放有序。
(3)教室:门窗完好、玻璃明净、桌椅整齐、黑板光洁,无蜘蛛网。
(4)厕所(卫生间):无积水,洗手盆干净整洁无脏物。便道通畅,无积粪尿迹。
(5)专用教室:做到每日打扫,保持整洁,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。
2.文化环境管理
(1)校园设置的校牌、校训、固定标语、名人名言、文化长廊等设施醒目大方、美观牢固,体现办学特色。
(2)教室外走廊、楼梯口、多媒体教室等有特色鲜明的布置。
3.绿化环境管理
(1)因地制宜,有计划地实施校园绿化工程,不断提高校园绿化率。
(2)校园内花草、树木长势良好,布局、造形美观。
4.安全环境管理
(1)不断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和应急预案,建立岗位责任制。进出校门有专人负责,未经许可和登记外来车辆和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。节假日、恶劣灾害性天气安排人员值班、护校。严禁宣扬暴力、凶杀、色情、恐怖、迷信的图书报刊、音像制品在学校传播。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玩具进校园。严禁校园内发生赌博、酗酒、封建迷信活动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,确保师生活动安全。
(2)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摆摊设点、堆放杂物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、有害、有污染、易燃易爆和噪声大的生产经营活动。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墙周或房墙构筑建筑物。
(3)未经允许,严禁家长进入校园接学生。更不允许到教学场所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(二)加强校舍安全排查
1.校舍安全管理
(1)排查危房、危墙、基建场地等基础设施,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。。
(2)要特别注意学校楼梯楼道使用中的安全问题,楼梯栏杆扶手要按规范有足够的高度和坚固程度,不符合规范要求的,要迅速维修。
(3)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段,在疏散出口等重要部位,要安排专人值班、巡逻、疏导学生,以有效防范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。
(4)实训室、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教育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
(5)排查学校用电用水用气设施线路是否安全,存在隐患立即排除。
2.消防安全管理
(1)对消防设施设备的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,对存在问题的设施设备及时更换。
(2)对建筑、电网线路、用电、电器,特别是对老旧损坏的电线、插座、开关等,及时检查维修,严防超负荷运行、电线短路等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(3)应急灯、照明灯、消防栓、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位、完好、有效,数量充足。
(4)加强电动二轮车充电安全的管理和隐患排查。
(5)疏散通道畅通无阻,疏散门无锁闭现象。
(6)是否进行消防逃生演练。
(三)开展主题教育活动
扎实开展行为规范养成和安全教育活动,强化良好行为习惯训练,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体活动,把对学生的环境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。
我校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,建立校园管理长效机制,坚持不懈抓好校园环境管理工作,不断巩固强化校园环境管理工作成果,提高管理效益,促进我校环境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。
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
赣州市技工学校
2018年4月16日
附件:
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和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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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级指标 |
B级指标 |
责任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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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校园建设及环境整治机制要求 |
1.学校有校园建设整体规划,各校区功能规划合理,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与文化传承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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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校园总体布局合理,各类设施齐备,标识醒目。 |
总务处、办公室、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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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校园景观有文化底蕴,体现环境育人功能。 |
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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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学校成立校园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,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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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公共场所环境规范和要求 |
1.校园、门厅、台阶、走廊地面无污迹、无纸屑果皮、无包装袋等杂物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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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实验楼、图书馆,篮球场、运动场、健身场及校内各条道路清洁、无卫生死角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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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校内卫生间地面及洗手台台面无污迹、无积水;便池内无污迹;卫生间内无异味、镜面清洁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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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垃圾桶定时清理,无异味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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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绿化带、花坛内无纸屑果皮、无包装袋等杂物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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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公共区坐凳、报栏、橱窗无灰尘污迹和破损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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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楼梯扶手及楼道护栏保持清洁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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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道路平整,无破损,无坑坑洼洼,井盖结实、无破损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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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学校有车辆停放管理办法,校内各种车辆有固定停放点,并且停放有序。 |
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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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校园内无废弃建筑物,无废弃物品(包括过去建设,如今无法使用的废弃建筑与物品),无废弃空中悬挂物,无危险悬挂物(包括一切有安全隐患的悬挂物),无危险建筑物等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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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校内无乱搭乱建等违规建筑物;无电线、电话线随意拉扯等现象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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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校园整齐有序,安全标识、警语清晰醒目,消防器材足额配备,无安全隐患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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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办公室、教室环境规范和要求 |
1.地面:干净、无灰尘、无污迹。 |
办公室、教务处、学工处、全体教职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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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门窗、灯管、电扇、电脑 、饮水机、空调、打印机、电话机、电源线、插座及开关盒上无积尘;门窗明净,无乱张贴;窗台清洁,无杂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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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窗帘:干净整洁,统一悬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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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墙壁:干净、无灰尘、无污渍,除统一规定的制度张贴外,不得乱贴、乱挂东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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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室外的走廊、护栏及台面保持清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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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寝室及走廊环境规范和要求 |
1.地面、走廊:清洁干净,没有泥沙、纸屑,无污迹、无杂物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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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门窗、灯、电扇:明亮、干净、无灰尘;门窗无乱张贴,窗台无杂物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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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各人的书桌前的物品及寝室卫生用具摆放整齐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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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棉被、枕头、衣服、鞋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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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盥洗间摆设整齐,卫生间保持清洁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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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墙壁没有出现乱贴、乱涂、乱挂等现象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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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室内环境布置优雅,符合当代学生宿室文化建设要求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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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个人生活行为规范和要求 |
个人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、纸屑、饮料盒、食品袋等垃圾杂物;禁止攀折绿化带、花坛中的植物;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花坛中。做到按时休息,早晚刷牙,勤洗澡、勤理发、勤洗头、勤剪手脚指甲、勤换衣服、袜子和鞋子。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学习和生活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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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重点场所环境规范和要求 |
1.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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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食堂、餐饮店、食品经营店等经营场所证照齐全,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;操作间环境清洁,布局合理,无交叉污染,卫生防护设施完善;食品储存、加工、销售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;厨房排油排污设备安全、有序。后厨不得使用液化气钢瓶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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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校医院或医务室证照齐全,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,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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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开设心理咨询室,规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。 |
学工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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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开展禁烟健康教育;室内设立禁烟标志。 |
学工处;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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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校园周边环境校规范和要求 |
1.积极与地方政府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,整治校园周边“脏乱差”现象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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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依法查处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非法营运车辆和违规经营网吧、酒吧、出租屋、旅店、音像图书店、饮食摊点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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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依法拆除违章建筑,违章搭建等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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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全面清理容易滋生“黄赌毒”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、洗浴按摩等场所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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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依法取缔校园周边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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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依法查处校园及周边交通违法乱象,加强校车运营安全管理,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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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加强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。 |
总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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